修改条文调整政策 建屋局管制以组屋转名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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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把组屋所有权转给配偶,以避免购买第二套房地产时缴付额外买家印花税(ABSD),这样的做法今后可能再也行不通。

从上个月起,坊间传出建屋发展局修改组屋转名规定的消息,引起一些买家的热议。一名读者告知《联合早报》,建屋局员工向她证实房地产转名规定确实有改动,联名购有组屋的夫妻无法再像原来那样,随意把房地产的所有权,转到配偶名下。

这名王姓屋主受访时说,她和丈夫联名拥有一个组屋单位,最近想要购买私人公寓。今年初,房地产中介推荐他们考虑把联名屋主关系”脱钩”(decoupling)进行房地产转名,即一人把现有房地产所有权全部转给配偶,那他本身就可以做为首次购屋者,单独购买第二套房地产。

受访房地产分析师指出,这样做的主要好处是买家不必缴付购买第二套房地产的7%额外买家印花税。以一间房价100万元的私宅来说,买家可以省下7万元额外买家印花税。此外,买家可以获得的购屋贷款顶限也从第二套房地产的50%,提高到第一套的80%。

分析师说,根据当局原有规定,组屋屋主可以通过产权赠与的方式,把名下的组屋所有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这一过程不牵涉金钱交易。据知,这个做法过去两三年流行起来,在坊间是”公开的秘密”,

不过,建屋局网站上的条文近来修改。根据新规定,组屋屋主只有在家庭情况发生特定变化下才能通过产权赠与的方式进行房地产转名,例如家庭成员结婚、离婚、去世,或是陷入经济困境,必须通过转名来保留组屋。

换言之,规定调整后,当局封锁组屋屋主透过房地产转名,免交额外买家印花税的渠道,让第二次购屋者不能再钻原有的政策漏洞。分析师预计,受到直接影响的群体,是现金流不足、又不愿卖组屋买私宅,而是希望同时拥有两套房地产的买家。

受访分析师认为,组屋房地产转名的做法受欢迎,是受到房地产降温措施催化。为了给房市降温,政府在2013年1月调整额外买家印花税规定,新加坡公民在购买第二套房地产时就须缴付额外买家印花税。在此之前,这笔印花税只在本地公民购买第三套房产时征收。

智信研究与咨询总监王伽胜估计,每10户从组屋升级到私宅的本地家庭中,约有一两户会选择房地产转名。

他说:”另一个选择房地产转名的原因,是夫妇还没还清房贷,并且这笔贷款主要是由夫妻一方偿还。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通过转名免除背负贷款,在购买第二套房产时获得更高额的贷款。”

也有分析师指出,建屋局过去”没有公开禁止”夫妇通过房地产转名免付额外买家印花税,因此不解当局为何过了这么久才堵上这个漏洞。

坊间也有传闻称,当局选择在此时收紧房产转名政策,是因为额外印花税额即将调整。不过据本报查知,此次调整与额外印花税政策无关。

王伽胜认为,建屋局此时调整政策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当下大环境疲软,未来经济发展面对许多未知因素,人力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可能将受到冲击。”禁止夫妇随意为房地产转名,显然是避免国人过度投资房地产的有效方法。例如,若一方在单独购买私宅后遭解雇,就很难继续供房,但如果两个人联名拥有这套房产,他们还可以在经济危机到来时互相支持。”

欣乐国际(SLP)执行董事麦俊荣认为,当局这次调整政策,能够让组屋回归到为家庭提供栖身之处的初衷。”虽然这样的规定可能影响房地产投资市场的需求,但这类需求原本就不应该被允许。如果一户家庭希望同时拥有两套房产,他们就应该购买两套私宅。”

规定调整后,当局封锁组屋屋主透过房地产转名,免交额外买家印花税的渠道,让第二次购屋者不能再钻原有的政策漏洞。分析师预计,受到直接影响的群体,是现金流不足、又不愿卖组屋买私宅,而是希望同时拥有两套房产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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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Date: 
Tuesday, May 3, 2016 –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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