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警察部队 (SPF) 的一名调查人员在开车时未能保持适当的警惕,与一名 84 岁的行人相撞,导致她死亡。
44 岁的诺拉兹兰·阿卜杜勒·阿齐兹 (Norazlan Abdul Aziz) 于周五(10 月 22 日)被判处两周监禁和五年驾驶禁令。
他承认犯有一项不构成有罪杀人罪的疏忽行为,他没有在蔡厝港大道 1 号无信号指示路口的单条白线上停车。
法庭获悉,Norazlan 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下午 4 时左右将车开出位于蔡厝港 1 号街区 808 号的多层停车场。
随后,他沿着蔡厝港大道1号807D座的单车道双向服务道路行驶,打算驶出服务道路,前往蔡厝港大道1号的主干道。
受害者是一名 84 岁的妇女,当时她正沿着服务道路和主要道路之间的人行道行走。
法庭获悉,她开始穿过连接组屋街区内的服务道路和蔡厝港大道 1 号主干道的出口,并且很可能被诺拉兹兰看到。
然而,诺拉兹兰并没有好好留意她。出口处有停车线,但他没有减速或停下。他向左转,没有注意到受害者,他已经从他的左边横过马路。
他的汽车左前部与女人相撞,她倒在了汽车前面的路上。
旁观者试图提醒他
附近托儿中心的一名旁观者听到“砰”的一声巨响,转头看到受害者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跑向汽车,冲着诺拉兹兰大喊提醒他,但无济于事。
诺拉兹兰把车停了几秒钟,然后再次向前行驶,从女人身上碾过——旁观者目睹了这一过程。
Norazlan 的汽车沿着服务道路行驶时的估计平均速度为 10 至 13 公里。
这名女子被送往医院,头皮严重撕裂,面部和头部内部严重受伤。她对复苏没有反应,并在数小时内被宣布死亡。
辩护律师说,诺拉兹兰对受害者的死深感遗憾,这一事件“继续困扰着他,严重影响了他的良心”。
事故发生后,他立即停下来,尽力帮助受害者,打电话叫救护车并配合警方调查。
辩方强调了诺拉兹兰作为警官的记录——他于 1999 年加入 SPF 作为下士,后来成为一名车站检查员。律师说,他过去10年一直在裕廊警察局担任调查官,并获得部长奖和其他嘉奖。
对于不构成有罪杀人罪的疏忽行为,诺拉兹兰可能会被判入狱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