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没有在斑马线上停下来跟随他后将货车推入女人而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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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当她看到一名面包车司机没有停在她所站的斑马线上时,一名妇女跟着他到了停车场,与他对峙,然后把手放在了他的挡风玻璃上。

这名男子启动了他的引擎并向前推进了他的车辆,尽管她对他大喊停车,但还是与她接触了三下。

46 岁的 Mazlan Ujod 于周三(10 月 27 日)被判入狱一个月,并被禁止驾驶一年。他对一项因轻率行为危害人身安全而造成伤害的指控表示认罪。

法庭获悉,受害人于 2019 年 4 月 6 日晚上 9 点 50 分正要穿过裕廊西的斑马线,当时她看到被告驾驶他的面包车。

当他接近十字路口时,她没有过马路,但注意到他并没有在斑马线停下。相反,他开车进入了裕廊西 41 街 492 号附近的一个停车场。

受害者跟随车辆,因为她想与司机对质并检查他是否喝醉了。当被质问时,马兹兰说他没有见过她,因为天很黑,而且他没有喝醉。

那个女人告诉他等警察来,但马兹兰说他很着急,登上了他的面包车。

检察官说,由于这名女子不想让马兹兰离开,她站在他的面包车前,双手放在挡风玻璃上。

马兹兰启动他的引擎并向前推进,他的面包车与女人的大腿接触。

受害者向后移动,马兹兰再次将面包车向前推进并再次与她接触。受害者对马兹兰大喊大叫,要求他停止用面包车撞她。

最终,在再次用他的车撞到受害者后,马兹兰设法开车离开了。警察是在马兹兰离开后才到达的。

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由于腿痛没有消退,几天后她又回来了,并被监护了几天。她被诊断出膝盖挫伤,并获得住院假。

马兹兰的律师要求宽大处理,称她的当事人之前没有定罪。她说,他是家里唯一的养家糊口的人,长期监禁会使他失业。

检察官说,马兹兰试图将责任推卸给受害者,这表明他缺乏悔意。然而,她没有寻求赔偿令,因为她指出存在“民事诉讼的可能性”。

马兹兰因轻率行为危害人身安全而造成伤害,最高可被判入狱一年和罚款最高 5,000 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