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妇女宪章的拟议修正案中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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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周一(11 月 1 日)提出了通过双方协议离婚的选项,作为对《妇女宪章》的拟议修正案,可能允许夫妻对婚姻破裂“承担共同责任”。

社会和家庭发展部(MSF)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引用这一点。

目前,批准离婚的唯一原因是婚姻“无法挽回的破裂”。这必须通过五个事实中的一个或多个来证明 – 通奸、不合理的行为、遗弃、同意分居三年或未经同意分居四年。

这是周一在议会的一项法案中提出的与婚姻和离婚程序有关的几项拟议变更之一。

离婚者的“强烈反馈”表明,必须引用其中一个基于过错的事实——通奸、不合理的行为和遗弃——可能“导致双方互相指责并挖掘过去以证明事实”,说无国界医生在发布。

该部补充说,引用分居事实也意味着这对夫妇必须将他们的生活搁置三到四年,这可能对孩子和这对夫妇不利。

社会和家庭发展部部长孙学龄表示,引入协议离婚选项的“起点”是减少争吵。

“我们之所以说这有助于我们减少过程中的争吵,是因为这对夫妇会仔细考虑婚姻是否能够继续下去,”她在上周通过 Zoom 对记者说。

“而当他们看到婚姻出现不可调和的破裂时,他们可能会觉得双方需要为婚姻破裂承担共同责任。

“引入离婚的第六个事实,双方协议离婚,在婚姻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将为他们提供这条途径。”

孙女士说,经历无争议离婚或简化离婚程序的夫妇很可能会考虑这种新选择,约占申请离婚夫妇的 60%。

“当他们根据第六个事实提出申请时,我们建议他们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提出申请,与目前的诉讼程序相比,两方甚至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提出申请,这使得这一过程非常具有对抗性,”她补充道。

她说,这些修正案源于无国界医生进行的长达一年的磋商。

“与此同时,在我们与利益相关者和离婚者的焦点小组讨论中,我们了解到,对于一些离婚者来说,他们表示目前的离婚程序有时会导致他们在婚姻中提出不愉快的情况。”

孙女士说,有些夫妇可能仍然有共同抚养孩子的责任,离婚过程中的争吵“无助于他们”调和分歧并考虑下一步行动。

无国界医生在新闻稿中说,以双方同意为由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向法庭提交婚姻破裂的原因、和解的努力以及对子女和财务的考虑。

然后,法院可能会下令进行进一步的调解、咨询或计划。

如果和解是“合理的可能性”,法院还必须拒绝双方的协议。

“目前将保留的保障措施是:可以提出离婚前的最低结婚期限为三年;离婚前三个月​​的期限;并为更愿意依赖它们的各方保留现有的五个事实,“无国界医生说。

无国界医生表示,另一项拟议修正案将要求所有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父母在提出离婚之前参加强制养育计划。

目前,只有在标准轨道下申请离婚或有争议的离婚的父母才能参加该计划。

对婚姻程序的拟议修正
对《妇女宪章》的其他拟议修正案包括对婚姻程序的修改。

如果被接受,通过视频链接举行婚礼的选择将成为至少一个伴侣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夫妇的永久选择。

孙女士说,这对夫妇仍然需要亲自在新加坡。

作为 COVID-19 法律的一部分,2020 年 5 月引入了通过视频链接进行的庄严宣誓。

孙女士说,文件验证或正式仪式前步骤也可以在网上进行。

“此外,如果有人担心这可能是一场方便的婚姻,登记员还可以要求这对夫妇亲自到场,以便登记员核实文件,”她说。

“这些保障措施仍然存在,即使我们将一些文件在线验证以方便夫妻。”

拟议的修正案还赋予登记官酌情权,允许一方“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申请取消婚姻通知。

目前,结婚通知书将在三个月后失效,没有取消通知书的规定。

无国界医生说,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取消通知。 例如,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夫妻无法继续婚姻。

根据其他提议的变化,宗教仪式也将被允许在庄严之前、之中和之后举行,以允许夫妇在计划仪式时“更加灵活”。